拐了彎的菩提道(一)
■文∕蓮花少東
免費借用佛堂的真相
我是一九八六年皈依聖尊蓮生活佛座下的。之後,差不多每星期都有去參加溫哥華〈菩提堂〉(菩提雷藏寺前身)的同修。
隨後與同門每星期六,輪流開車前往〈西雅圖雷藏寺〉參加同修,聆聽師尊的法語開示,風雨/雪 無間,連續不斷了十多年…
〈菩提堂〉當時每星期都在同門家裡同修,所以頗為不便。
大概是一九八七、八八年吧,有一次××在〈菩提堂〉開示時,提及知道〈菩提堂〉為尋找固定道場而煩惱,她願意免費提供她溫哥華的房屋給〈菩提堂〉用,讓同門可以安心修法,而且,她是不收錢的。
當時大家真是掌聲雷動,感激不已,覺得這位上師不僅僅是說法時口若懸河,伶牙俐齒,更是菩薩心腸啊!
當大家還未興奮過來,××開示完畢,便跟我們幾個理事私下說,她的房子是溫哥華特式兩層獨立屋,當時她母親及兄弟住在這房子的下層,樓上一層則可供我們作為佛堂之用。
我們便回答說這問題不大,有半層用也是不錯的。
××接著說,她這房子仍有銀行貸款,所以〈菩提堂〉每個月只需繼續向銀行供款便可,她個人則是不會收錢的。
當下我們幾個理事聽了,真的是有點瞠目結舌,傻了眼。原來,她的個人不會收錢,是如此理解。
其後了解到,〈菩提堂〉每月的銀行代供款,相等於當時整棟房子市價租金,卻只有半層樓可用。
但是考慮到佛堂在外租賃商業店鋪,不大容易,也不便宜,所以最終大家也同意接受這條件,每月代付供款,就當作是租金。
當時只覺得××說法,雖然有點詭辯取巧,但也只是口直心快,並無他想。
隨後,師尊開始時常回台灣弘法,主持法會,因此我也跟隨腳步,有時常去台灣了。
因緣際會,我認識了當時的蓮品上師,及她的師兄盧師兄。他們夫妻二人,為人爽直,大度大氣,也曾經積極參與〈台灣雷藏寺〉的籌建工程。
我去台灣時,多是住在蓮品上師的家。她有去溫哥華時,也是住在我家。她個子纖瘦,卻非常熱心法務,是當時〈台灣華光功德會〉的負責人。
我總勸她不用太急太趕,她總是回答我:「少東,你不知道,我沒時間了!」
後來才知道原來她曾病危,彌留之際,是師尊把她救回性命的,因此她立願為師尊及宗派貢獻餘生。後來她在夢中,安詳往生。
師尊也曾撰寫〈憶蓮品上師〉文章懷念她。
與蓮品上師稔熟後,有一次,她問我:「少東上師,有一問題,我想問你。因為××在台灣,時常開示說,她在溫哥華有一房子,免費提供給〈菩提堂〉用,但是由於〈菩提堂〉理事中的香港人,排斥台灣人,所以〈菩提堂〉最後不願意接受她的好意,寧願在外租賃其他地方,是嗎?」
隨後,更漸漸聽到〈菩提雷藏寺〉,是由××以前的房子捐出來的。
我心想,怎麼會變成這種說法的?
當下心裡很不以為然,只覺得修行人怎會如此釣譽欺世,戀棧名利。就算是做人的基本,也不應如此歪曲事實。
從此,我對此人心存戒備,保持距離,所以從來不曾參與××的法會、或任何活動。
只是基於為人修口修德,自覺人微言輕,所以從不說破。
我便把當時××提供房子給〈菩提堂〉借用的實況,詳細說出。
我說,××是沒有收錢,只是我們每月為她償還銀行的貸款而已。
當時〈菩提堂〉搬入××的房子時,是由她親自開光的。
開光後,××還說「佛菩薩」跟她指示,這房子靈氣很好,〈菩提堂〉從此法務大展,會度很多很多的眾生,下次再搬出去時,就會有自己的雷藏寺了!
諷刺的是,後來由於鄰居洋人向政府投訴,說我們民居房子,非法作為佛堂聚眾之用,終被政府勒令限期搬出。
我們理事(我當年是〈菩提堂〉理事之一),曾為此事請示師尊。
猶記得師尊開示說,修行人以和為貴,安心為重。並指示不要再用民居住宅作佛堂,就在唐人街租賃店鋪作道場之用好了。
果然,數年後,〈菩提堂〉法務漸漸興旺,接引了更多有緣眾生。
隨後,師尊曾多次囑咐我們留心是否有教堂出售,可以買下來改建雷藏寺。
因緣成熟,慈悲的師尊更自掏腰包,二十多年前,以加幣二十八萬元,買下現時的溫哥華〈菩提雷藏寺〉,今天溫哥華地產暴升,已經翻了四、五倍以上了。
我當年任職地產經紀,師尊的錢,全數經我一手代辦。
數年後〈菩提雷藏寺〉漸有盈餘,便把二十八萬元還給師尊,師尊也曾多次問清楚我們的財政狀況,才肯接受還款。
師尊也特別說明,只肯取回本金二十八萬元,利息分文不取,我們只好供養一紅包,聊表心意!
蕩蕩師恩,何以為報!
巍巍師德,何以為堪!
嗡。咕嚕蓮生悉地吽!
(未完待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