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蓮花慧君上師
近來,有位同門來信,
內容如下:
上師您好,弟子有個問題想請示。
無形的冤親債主可以燒金紙和唸經迴向……。
但,有形的冤親債主呢?我們可以怎麼做?
筆者回答:
有形的冤親債主也是過去世所造的,都是有因果的,所以要好好懺悔過去因果,也會消除業障。
然而,修持佛法不是為了要讓自己逃避、免除一些事情,有時候,佛法是讓我們得到智慧,教導我們如何去面對問題與障礙,假如我們的心可以很平靜地去面對,反而就因此消除宿業了。
當環境很難適應的時候,就想辦法改變自己吧!
師尊最近在週六法會的開示中教導我們「忘記」與「遊戲」,如果行者去實踐師尊的開示,也會發現不同、充滿活力的人生!
然後,平時就要多唸『根本上師心咒』、【高王經】,要用快樂、平靜的心去唸經、持咒、修法,如此,效果才會更好!
祝福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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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有時想想,所謂「有形的冤親債主」,不見得是和我們發生衝突的外人、陌生人,其實,也有可能是自己的親友,比如:同學、家人、親戚、公司同事、長官……,不一而足!
曾經,有人喜歡到道場參加同修,甚至協助法務,卻被家人反對,寫信來向我訴苦……。然而,行者有時候也要自我省思一番:自己學佛後,到底有沒有將真佛精神流露在平常生活之中?有沒有對家人更溫柔慈愛?還是一副依然我行我素?
在《梁皇寶懺》第五、六卷中提到—要懺悔自己與親友所結的冤結。家人、親友之間相處,常常會從中發生所謂的「責望」—彼此都苛求對方應該按照自己的心意行事。卻常因此而產生冤結!如:父母「責望」子女,親友互生「責望」田宅家產的分配。
就像前一陣子震驚台灣社會的「摻鹽嬰兒奶粉案」,伯母蓄意將鹽摻雜在親人所食用的嬰兒奶粉上,以致該名嬰兒長期飲用高鈉奶粉而致死!其實,這都是在親人妯娌之間積怨已久的結果。
另一方面,我們往往只看別人的不是,卻很難會去反過來審視自己,自己有沒有也成為他人的冤親債主?!
聖尊在二○一四年一月四日的週六法會上開示「大圓滿九次第口訣部」時仔細地闡述—「願菩提心」是自他互換,「行菩提心」是平等視眾生,「勝義菩提」即「空」,意即行者做菩提事業,不為什麼而做。
或許,我們也要用一種「菩提心」的視野,來超越自己的困境。當我們看待各種人事的發生,未必全然不好,有時卻是自己「行菩提心」的機會,可以依師教奉行!
聖尊於二月八日(星期六)〈台灣雷藏寺〉的「新春祈福大法會」上,親傳「咕嚕咕咧佛母十方發射法」,可以讓眾生各依其緣修法得大敬愛、中敬愛、小敬愛,與會弟子可得無限法益之外,更可以消除我們昔日所造的冤業,令人事合和!
而回首自己人生,不管人事如何,人人終老後亦走向寂滅,所以,管他有形或無形冤親債主,畢竟也是一場空幻!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