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06
真佛宗宗務委員會∣第二屆第七次會議
【西雅圖訊∕釋蓮花慧君】二○○七年三月六日,〈宗委會〉第二屆第七次大會,於〈彩虹山莊〉舉行。出席的〈宗委會〉委員共十八位,其他列席旁聽上師十四位,一共卅二位上師參加。
本次會議由〈宗委會〉總務處長蓮旺上師主持。討論有關「宗派現象的檢討」:如何維護聖尊弘法時的健康與保安。弘法人員的教育問題。各道場的籌款規定。如何申請雷藏寺、分堂。出家申請方式。〈宗委會〉委員及處長任期。台灣密總有關建言。
第一項議題由〈宗委會〉財政處長蓮印上師提案:師尊近來出關,到世界各地弘法,為維護聖尊弘法時的健康及保安,盼委員、上師們給予建議。經過一番討論,眾等達成共識:聖尊至當地弘法時,同門若有問事信件,仍請直接寄至〈真佛密苑〉處理,以免佔用聖尊弘法時間。對於邀請聖尊至當地弘法,請以信件來函〈宗委會〉,勿太過勉強而急於赴往。若已確知聖尊將前往某道場,該道場應先得知聖尊的飲食習慣(例如:少鹽、少油…等)。敬請〈宗委會〉公告一切有關行儀,周知一切道場、同門遵守。簽書會應注意的事項。媒體應對的注意事項。供養聖尊節目(諸如:舞供),舞者應注意衣著勿太暴露。弟子拜見聖尊,請先向〈宗委會〉事先預約。每次與聖尊聚餐時間應控管,不宜過長。
寺廟外觀、相片(含活動相片)、設計圖……等有關介紹資料給〈宗委會〉,最遲至五月十五日截止,作為宗派重要簡介之用。
於「申請分堂」方面,蓮旺上師報告有關規定,欲申請者可向〈宗委會〉提供「道場組織名單」、外觀、照片、外觀壇城、地區位置圖……等資料,距鄰近道場四十分鐘車程,若條件具足,〈宗委會〉將給新道場賜名。目前,道場證書改為每六年頒發一次。 在「申請出家」方面,〈宗委會〉必須先了解申請者的有關資料,了解是否具備當地合法居留證明。蓮哲上師以〈台灣雷藏寺〉之例,報告有關申請條件,如:年滿十八歲,無債務糾紛,身心健康(付體檢表)。四十五歲以下,可申請常住,四十五歲以上則可申請掛單,除非有特殊專才,方可申請常住。亦有上師建議,申請者必須提供五位親人、朋友的聯絡資料,以方便〈宗委會〉了解申請者。
在會中,財物處長蓮印上師表達對於〈宗委會
〉委員任期的意見:由於處長的職位特殊,維繫宗派重責大任,因此,認為處長一職可連任,但處長若犯錯,亦可罷免。會中,眾上師對蓮印上師建言,並無異議而通過。
會議最後,由台灣蓮傑上師,代表當地密總,向〈宗委會〉提出有關建言,並由處長進一步答覆。
大會後,眾上師列隊拍大合照,並歡喜地與聖尊、師母共進晚餐。
參加本次會議的上師:
(西雅圖): 蓮主上師、釋蓮旺上師、蓮寶上師、釋蓮花德輝上師、釋蓮寧上師、釋蓮滿上師
釋蓮花常智上師、釋蓮嶝上師、釋蓮印上師、釋蓮傳上師、蓮妙上師
(加拿大): 釋蓮聞上師、蓮緻上師、釋蓮高上師
(馬來西亞):蓮花程祖上師
(英國):蓮花偉昌上師
(印尼):釋蓮元上師
(美國):蓮花麗惠上師、釋蓮僧上師、釋蓮者上師、釋蓮院上師、釋蓮紫上師
(台灣):蓮傑上師、釋蓮郢上師、釋蓮花慧君上師、釋蓮哲上師、釋蓮栽上師
釋蓮悅上師、釋蓮渫上師、釋蓮花樂智上師
(備註:白色為列席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