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雅圖宗委會訊】〈宗委會〉重申各道場及各單位之籌款的程序如下:
一、呈上道場或單位財務表(如收支表、損益表、資產負債表……),並詳細說明籌款方案。善款需存入公家組織帳戶,不可存入私人帳戶。經〈宗委會〉審核通過,方可進行籌款。
二、每月一次,請道場或單位將贊助功德主名單及其善款數額,刊登《真佛報》世界版或《燃燈雜誌》徵信。
三、〈宗委會〉根據當月的《真佛報》世界版或《燃燈雜誌》徵信,再續發下一個月的籌款證。
四、每半年一次,請貴道場或單位將贊助功德主名單及其金額,呈報〈宗委會〉。
五、每年一次,請貴道場或單位呈報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政收支表給〈宗委會〉。
六、如違背上述「二、三、四、五」條例〈宗委會〉將停止其籌款資格,並發布新聞告知大眾,通知中央文宣不予刊登其籌款廣告。
世界真佛宗宗務委員會 謹啟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