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雅圖宗委會訊】繼〈宗委會〉公布了不可遙灌頂的密法名稱後,一些道場來函詢問,是否可邀請上師們舉辦相關的主尊法會?
師尊教示:
一、天上聖母、地母菩薩、韋陀天、伽藍天、迦樓羅天、除蓋障菩薩:上師們可主持這些主尊的法會,可為大眾做「修法灌頂」。
二、帝釋天、高王觀世音、普巴金剛、喇呼拉尊者、不空 索觀音、金剛亥母、白度母、般若佛母、佛眼佛母、妙音佛母、無我佛母:上師們可主持這些主尊的法會,可為大眾做「持咒灌頂」。上師們不可授予這些主尊的修法灌頂,需由師尊親灌。
三、大梵天王、大輪金剛、大自在王佛:上師們不可主持這些主尊的法會,不可為大眾做其持咒灌頂、修法灌頂。
對於上述第一項的上師可主持法會內容,〈宗委會〉謹此註明,請上師們必須同時遵守上師守則第F項「上師的弘法規則」中,第三條與第五條的灌頂相關規定。條文中提及的「持咒達指定圓滿數」,師尊如未對該主尊密法的持咒數有特別教示,則以三十萬遍為圓滿數。
註一:上師守則第F項第三條條文:「凡是根本傳承上師蓮生活佛所傳授灌頂的『不共金剛大法』,本宗上師必須:①親自實修一百零八壇。②持咒達指定圓滿數。③在根本傳承上師公開傳法後超過六個月時間。符合以上三者,才可以傳授本宗同門或給予大眾灌頂(若是本宗同門,則屬該法灌頂;若是其他善信,則屬結緣加持)。以免混亂密法的傳承法統和灌頂次第。剛皈依者接受該法灌頂,但還是要從四加行先修起。」
註二:上師守則第F項第五條條文:「凡屬『初灌』範圍的密法,本宗上師必須在得到根本傳承上師傳授及灌頂三個月之後,持咒達指定圓滿數,才可以公開傳該法及給予大眾灌頂。並且在得到根本傳承上師授法及灌頂之時,須向〈宗委會〉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