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委會通告
主旨:《宗委會》今發佈三件人事(道場)懲處令
1.《宗律字人事第0006號令》「楊敬博(釋蓮拂)違反傳承,故註銷其本宗上師與出家眾身份案」
2.《宗律字人事第0007號令》「王嘉榮(釋蓮史)捨戒還俗案」,暨《宗律字道場第0002號令》「撤銷「法身雷藏寺」道場申請案」。
3.《宗律字人事第0008號令》「註銷吳振鏞(釋蓮龍)本宗法師與本宗出家眾身份案」。
以上諸案皆由《宗委會》依職權確立人事懲處裁示,並經由本宗《監察會》作最後覆審確認後執行之。今特頒佈(人員及道場)人事命令,以昭公聽。
各案說明:
案一、《宗律字人事第0006號令》
經查楊敬博(釋蓮拂)對維護真佛傳承觀念上有極嚴重的扭曲,也不明白密教ㄧ皈依的重要性,鄙視根本上師的教導,不願接納宗委會的糾正與勸導,經查屬實。
故今特頒佈以下人事命令,以昭公允:
一、楊敬博(釋蓮拂)自即日起,註銷本宗上師身份,並從本宗僧團除名,已非本宗出家眾身份。禁止再以真佛宗弘法人員身份對外行事。
二、請楊敬博交還聖尊所賜予的「傳承祖衣」。
三、請楊敬博親自向根本上師懺悔,並寫悔過書懺悔,詳細述說自己所犯的錯誤。
案二、《宗律字人事第0007號令》
經查王嘉榮(前釋蓮史)已於2018年11月18日捨戒還俗,並自動放棄本宗法師身份。
王嘉榮(前釋蓮史)所運作尚未經宗委會認可之「法身雷藏寺」,自2012年宗委會函覆指導後,至今長達6年仍未見有將土地與建物所有權登記歸屬應成立組織之進度,仍屬私人所有。因此,截至今日宗委會未將「法身雷藏寺」列入本宗合法道場中。
根據《中國真佛宗密教總會》資料顯示,尚未經宗委會認可之「法身雷藏寺」所在地於2010年8月16日,有向地方政府申請設立「桃園縣真佛宗法身慈善功德會」的團體註冊,未作寺廟登記,而該人民團體組織非屬寺廟性質,更與雷藏寺無關。
故今特頒佈以下人事與道場組織命令,以昭公允:
一、宗委會即日起註銷王嘉榮(釋蓮史)之「真佛宗出家眾」與「真佛宗法師」身分,請汝自行親向根本上師懺悔毀戒之過失。
二、宗委會代師收回「法身雷藏寺」之賜名與使用權,並自即日起依行政權註銷「法身雷藏寺」之道場申請案。
三、王嘉榮(釋蓮史)日後不得再以「真佛宗」名義成立正式或非正式組織,或再自稱「真佛宗」弘法人員。
四、王嘉榮(釋蓮史)原所設立之「法身功德會」請立即更名,禁止繼續使用「真佛宗」、「法身」名詞,以免違反商標及相關法令,混淆視聽。
案三、《宗律字人事第0008號令》
經查吳振鏞(釋蓮龍)自2016年3月至2018年9月止,並未切實遵守宗委會予其「停職閉關悔過」的相關懲處與規定,也不願與宗委會有任何配合或互動,經查屬實。
故今特頒佈以下人事命令,以昭公允:
吳振鏞(釋蓮龍)自即日起,註銷本宗法師身份,並從本宗僧團除名,已非本宗出家眾身份。若將來欲重新出家,請先向聖尊真心懺悔,重新申請出家後,再向聖尊求重授出家戒。
謹此
世界真佛宗宗務委員會 謹啟
2018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