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蓮花慧君上師
最近在「真佛護法園地」張貼了一則公告,〈中國真佛宗密教總會〉嚴正警告不法分子停止誹謗。〈中國真佛宗密教總會〉表示,散布誹謗言論者等同共犯……,〈密總〉絕對負起護師、護教之責任,不再容忍寬貸網路不肖分子的誹謗抹黑行徑,以正本清源,伸張公理。〈密總〉亦表示,對於所有毀謗、汙衊等言論,其犯罪證據早已收錄保全,也針對誹謗的網站、媒體及個人,寄出律師警告存證信函,敬告誹謗者勿知法犯法,停止散播誹謗內容,否則等同共犯,一併提告。
感謝〈中國真佛宗密教總會〉大刀闊斧的呼籲,討伐譴責元凶,因而使得誹謗者關閉網頁,真佛弟子更是一片慶賀。但是也有關心的同門來信又繼續討論其後續發展,然而,可能熱心過度,一不小心卻又把誹謗者的網址轉貼出去了。
筆者在此提醒大家:不要以為在網路上匿名誹謗就沒有違法,其實在網路上的一舉一動都早已經留下痕跡了!而轉貼誹謗文章,也是觸法行為!
根據中華民國的有關法律……,第三百一十條(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不要以為好心通知大家,卻誤觸法網,等同散播不實言論,實在是冤枉至極,得不償失,真是好心成了「誹謗共犯」。在此盼大家千萬勿好奇瀏覽誹謗者網站,要多推廣「真佛護法園地」與其他護師、護教正網,端正民心風氣,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