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真佛宗章程守則「講師和助教守則」,制訂本實施細則。)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8月31日止(依西雅圖〈宗委會〉辦事處的收件日期為準),逾時不收。
二、報名地址:西雅圖〈宗委會〉辦事處(地址:17110 NE 40TH COURT, REDMOND, WA 98052,
U.S.A.)。
三、報名方式
1. 如當地已設立〈密總〉(如台灣、馬來西亞、印尼):請報名者將本實施細則項目五「報名
文件」所列的三種文件,在8月10日前,一齊郵寄至當地〈密總〉。由〈密總〉協助彙整所
有報名者的文件,在8月31日前,寄至西雅圖〈宗委會〉辦事處。
2. 如當地未設立〈密總〉:請報名者將本實施細則項目五「報名文件」所列的三種文件,在
8月31日前,一齊郵寄至西雅圖〈宗委會〉辦事處。
四、報名條件
1.年滿二十一歲者。
2.必須是《真佛宗》在家弟子,皈依三年以上,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無抽煙、酗酒、賭博等
不良嗜好,無前科犯罪記錄。
3.沒有家庭牽掛,沒有金錢債務。
4.必須熟諳「四加行法」、「八大本尊法」及簡易「羯摩法」等。
5.必須持有本宗寺、堂、同修會的推薦函,推薦給〈宗委會〉參加考試甄選,合格者即為《真
佛宗》「助教」資格。其他上師、法師的推薦無效。
6.每間寺、堂、同修會,最多能推薦二位(即一或二位)參加助教甄試。
7.報名者本身的行持:(以下四項全部具足)
①『蓮花童子心咒』已持滿一百萬遍。
②【高王觀世音真經】已唸滿一千遍。
③『百字明長咒』已持滿一萬遍。
④「懺悔法」已修滿二百壇。
五、報名文件
1.助教甄選申請表(已填好,並貼上二吋照片一張)。(助教甄選申請表的空白表格,請自行
從真佛資訊網路下載。網址:http://tbsn.org/chinese2/fileslist.php?classid=5)
2.道場推薦函。道場推薦函的規定:
①必須是道場的公函。
②公函最上方:具有道場全名(Letter Head)。
③公函中間部份:是道場理事會(即道場組織)的推薦內容。此推薦內容必須經理事會開會決
議通過。
④公函最下方:必須有道場蓋印,以及理事會會議的理事們簽名。
3.報考助教問卷表。(報考助教問卷表的空白表格,請自行從真佛資訊網路下載。
網址:http://tbsn.org/chinese2/fileslist.php?classid=5)
六、資格審核:報名者依照本實施細則項目一至五之規定報名,經〈宗委會〉核心小組會議審核通
過,即發給應考證、講師、助教應試基礎教材、考試流程表。
七、考試日期:11月11、12、13日,共三天。(含11月11、12日共二天的助教研習班)
八、考試地點:〈台灣雷藏寺〉。
九、考試使用之語文:中文、英文、印尼文。(任選一種)
十、考試內容:
1.經典。
①背誦【真佛經】、默寫【高王經】。
②【真佛經】與【心經】的要義。
2.弘法活動範圍(詳見「真佛宗各級弘法人員弘法活動範圍項目表」之《助教》欄)。
①主持同修會:
「四加行法」、「上師相應法」、「八大本尊法」、「懺悔法」、「防護法」、「簡易羯摩
法」、諸尊聖誕、「薈供法」等儀軌。
②主持法事:
白事誦經、放生等儀軌。
③加持:
開光、清淨、動土、用香加持大悲咒水、金剛鈴杵加持物品、畫符等儀軌。
④主持法會
「護摩法」、「水供法」等儀軌,及「真佛寶懺」、「大悲懺」、「水懺」、「淨土懺」、
「藥師懺」之唱誦。
⑤研習班:
梵唄、五戒、密教根本十四大戒、《事師法五十頌》、皈戒證書之內容、七重輪運動。
3. 講師、助教應試基礎教材(由〈宗委會〉提供給應考生)
十一、考試分數比例:筆試50分、梵唄20分、面試30分。
十二、助教之任用:
1.助教證書有效期限為三年。
2.〈宗委會〉每三年審核助教資格一次,凡績優者得予續任,可續任無數次。
3.助教須服務於原推薦道場,不得於其他道場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