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真佛宗章程守則「講師和助教守則」,制訂本實施細則。)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8月31日止(依西雅圖〈宗委會〉辦事處的收件日期為準),逾時不收。
二、報名地址:西雅圖〈宗委會〉辦事處(地址:17110 NE 40TH COURT, REDMOND, WA 98052, U.S.A.)。
三、報名方式
1.如當地已設立〈密總〉(如台灣、馬來西亞、印尼):請報名者將本實施細則項目五「報名文件」所列的全部11種文件,在8月10日前,一齊郵寄至當地〈密總〉。由〈密總〉協助彙整所有報名者的文件,在8月31日前,寄至西雅圖〈宗委會〉辦事處。
2.如當地未設立〈密總〉:除了本實施細則項目五「報名文件」內的第3種「當地密總推薦函」,不需呈繳以外,請報名者將項目五所列的其餘10種文件,在8月31日前,一齊郵寄至西雅圖〈宗委會〉辦事處。
四、報名條件
1.報名者須為現任助教,且連續任滿3年以上者。
2.報名者須由道場推薦,每個道場最多推薦一人報名參加甄選。
3.報名者須為推薦道場的常住助教。
4.報名者須年齡60歲以下。
5.報名者本身的行持:(以下四項全部具足)
①「大禮拜」已達10萬拜。
②『四皈依咒』已唸滿10萬遍。
③『根本傳承上師心咒』已唸滿100萬遍。
④『護法咒』已唸滿10萬遍。(請自行選擇護法)
五、報名文件
1.講師甄選申請表(已填好,並貼上二吋照片一張)。(講師甄選申請表的空白表格,請自行從真佛資訊網路下載。網址:http://tbsn.org/chinese2/fileslist.php?classid=5)
2.道場推薦函。道場推薦函的規定:
①必須是道場的公函。
②公函最上方:具有道場全名(LetterHead)。
③公函中間部份:是道場理事會(即道場組織)的推薦內容。此推薦內容必須經理事會開會決議通過。
④公函最下方:必須有道場蓋印,以及理事會會議的理事們簽名。
3.當地〈密總〉推薦函。(若當地未設立〈密總〉,則免除此項文件)
4.報名者必須每半年呈報法務報告。
5.二位或二位以上的上師推薦函。(每篇推薦函,由一位上師撰寫、署名。如當地有上師,則其中至少一篇是當地上師的推薦函)(當地:以國家為範圍)
6.一位或一位以上的常住法師推薦函。(每篇推薦函,由一位常住法師撰寫、署名。如道場無常住法師,則免除此項文件)
7.社會服務記錄。(如幫助〈華光功德會〉或國家、社區的記錄)
8.肺結核的檢驗報告。(必須不罹患肺結核)
9.B型肝炎的檢驗報告。(必須不罹患B型肝炎)
10.如果曾經參加助教培訓班、佛法研習班……等課程,可提供結業證書影印本,做為甄選參考。
11.讀書心得一篇。寫作字數與題材的規定:
①每篇讀書心得,字數為1000~1200字。(須註明書名)
②下表的師尊著作,略分為十一類。請自下表中,挑選一本書,撰寫讀書心得。
六、資格審核:報名者依照本實施細則項目一至五之規定報名,經〈宗委會〉核心小組會議審核通過,即發給應考證、講師、助教應試基礎教材、考試流程表。
七、考試日期:11月13日。 (歡迎先旁聽11月11、12日共二天的助教研習班)
八、考試地點:〈台灣雷藏寺〉。
九、考試使用之語文:中文、英文、印尼文。(任選一種)
十、考試內容:《真佛法中法》(師尊文集第75冊)、《真佛儀軌經》(師尊文集第81冊)《智慧的光環》(師尊文集第154冊)、《瑜伽士的寶劍》(師尊文集第214冊)、《細說完整密法儀軌》(師尊開示錄)、《講師、助教應試基礎教材》(由〈宗委會〉提供給應考生)。
十一、考試分數比例:筆試40分、梵唄20分、面試30分、讀書心得10分。
十二、講師之任用
1.講師證書有效期限為三年。
2.〈宗委會〉每三年審核講師資格一次,凡績優者得予續任,可續任無數次。
3.講師須服務於原推薦道場,不得於其他道場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