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蓮花漢濤
「法界」在此泛指任何有組織的社會或群體。今我們討論有錢人的法界,我們若用二分法,將捐款定義為善事,不捐款定義為惡事,將法界內的事件,分成對立的兩類。事實上,從兩個附圖說明,若仔細分析,我們會發現,在有錢人的法界內,若將捐款的互補事件,定義為「非捐款」,則「非捐款」包括了「不捐款」和「沒捐款」;在此為了方便討論,定義「不捐款」指的是「沒可接受理由的不捐」,並定義「沒捐款」指的是「有可接受理由的沒捐」。我們一般認為,有錢但覺得災民受災和自己無關,所以不捐款是惡。但認為,有錢因對捐款用途不瞭解、有錢因對捐款機構不信任、沒錢等,所以沒捐款,則這些事件皆不屬於惡。因此「非善」包括「不捐款的惡」和「沒捐款的非惡」。
同理,在有錢人法界內,若將不捐款的互補事件,定義為「非不捐款」,則非不捐款包括了「單純捐款」和「有目的捐款」;單純捐款指的是捐款為災民,有目的捐款指的是捐款為自己。我們一般認為,捐款人若覺得對災民受災,感同身受所以捐款,這種單純捐款的行為,值得讚歎,謂之善;捐款人若覺得,可以抵消自己所繳的稅,打響自己的知名度,累積自己的功德,增加自己福報等,所以捐款,這種有目的捐款的行為,並不值得讚歎,皆不屬於善,但絕不是惡。因此「非惡」包括「單純捐款的善」和「有目的捐款的非善」。
從上面的論點告訴我們,法界應是由三種不同的事件所組成:善、惡、非善且非惡。在法界內,善惡的比例是較非善且非惡小許多。我們通常只著重在善惡,而完全忽略了非善且非惡,造成陷入兩端,以偏蓋全。我們從附圖說明,可以看出在法界內,要真正理解惡的事件,必須從非善的事件著手。反之,要真正理解善的事件,必須從非惡的事件著手。從附圖的另一角度看出,法界是可以由非善或非惡所組成,但不是由善或惡所組成。認知的重點應放在事件本身,它可能是善,或是惡,但更可能是非善或非惡,而不應只放在善、,惡上,才不會被善、惡所綁,才可能真正理解法界。
這種新的分類方法,是有別於傳統的二分法。在法界內,我們特別將這種分類法,定名為三分法。二分法使我們認知易陷入兩個極端中,造成以偏蓋全的妄知,這些會誤導我們,產生貪、瞋、癡之心,無窮無盡的煩惱亦即隨之而起。三分法可幫助我們建立,較正確的方式認知法界,產生整體的真知。
許多佛法討論的理念,用二分法常會無法理解,但用三分法卻可正確地掌握。例如:佛法用「無善無惡」,即指非善且非惡,打破善惡兩端;佛法用「無真無假」,即指非真且非假,打破真假兩端;佛法用「無來無去」,即指非來且非去,打破來去兩端;佛法用「無得無失」,即指非得且非失,打破得失兩端;佛法用「無功無過」,即指非功且非過,打破功過兩端;佛法用「無成無敗」,即指非成且非敗,打破成敗兩端;佛法用「無彼無此」,即指非彼且非此,打破彼此兩端;佛法用「無佛無魔」,即指非佛且非魔,打破佛魔兩端。
師尊開示常提及宇宙至上意識的「不審」和「恆在」,筆者認為這些指的應是在法界內,我們一般不會審查到的—非善且非惡、非真且非假、非來且非去、非得且非失、非功且非過、非成且非敗、非彼且非此、非佛且非魔,但這些卻都是恆在的。
在法界內,我們常審查到的—善惡、真假、來去、得失、功過、彼此、佛魔,而這些是都依社會價值標準來定義,隨時代環境文化背景,觀看角度而改變,非固定不變,所以不是恆在的。開悟與否,決定在認取的是—法界內的不審、恆在,或常審、不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