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去抗拒你所喜歡的反面(一)
文/蓮曉上師
既立了竿,何能摔掉影子?贊成,並不用執著於反對那個反對。明白正見後,餘下便是多多練習,棍棒只要耍得多,經久不懈,終於有一天會「出神入化」的。
對事物作出選擇,就是分別的開始。
一旦分別,任何東西或者經驗,它的對立面便「即時」同在。
或隱匿在潛意識,或隨時間而顯現。
一念生,萬物顯。
對立對象的出現是自然的。
成雙成對而幻立,攜手而來。
齒輪與鏈條,壞人與好人,什麼關係?
男女關係?合作關係?
矛盾又統一的合作關係?
壞人與好人早已盟訂好了「合同」?!
同流而不合污?!……
因此「合同」簽下後(玩笑),時輪之下一切的演化,才如法輪般轉動起來,沒有止境,沒完沒了。
沒有對手,天下無敵也是個謊言。
最好的,有賴於有最差的存在。
若無非,亦無是;若無反,亦無正;你不男,我不女……
正向反向的呈現,用後天的邏輯想一下,自然是合理且必然、必要的。
所以,可以無比讚歎先天的含藏,以及後天分化後一環扣一環的圓(圓滿)!
彼與此,互為依存。
圓中具足了「空性現相」的矛與盾的無限量對比原素。
事物貌似不斷地在矛盾中統一,統一中分裂(永恆如此,顯現或不顯現),而其實質,一直是圓(永恆如此):圓明、性空。
性空(常),永恆。
性空所顯(無常),永恆。
這兩個永恆,就是一個永恆,也沒有什麼叫永恆。
所謂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所有現象均「無干涉」於本質(唯一真實)。
修行是證「無干涉」,而「活」(遊戲)在無盡的「干涉」、「干擾」之中。
吸引力來自反吸引力。
有所謂正能量再匹配以同等的反能量,才可「創造」出任何你所「選擇」的事物。
要抵達大成就,必然要經過大魔考。
有最大的份量,能夠承受得起最巨的海浪,才能稱得上巨輪、航空母艦。
所以名字不是隨便叫的。
龍袍不是隨便可以穿的。
能力很劣很小,自稱小貓小豬還好,若自稱老虎(大師),那就連最輕的天花板也可以把人砸扁的。
紙老虎能有什麼能耐?!
所以稱為金剛上師的,若自身不能往生四聖界,引領的眾生也能上四聖界,那豈不是等同招搖撞騙了一輩子?!
幻收的名、幻收的利,還不起施者的幻施與幻求。
同維度的幻界中,不對稱的平衡,就是失去平衡。
欠下一屁股子債,甚至會至巨量而遠遠還不起。
難怪至尊蓮生師佛說,當上師的沒有第三條路選擇,不能往生淨土的,就直接墮金剛地獄(大意)。
體驗到什麼,都是無法在「沒有反襯的孤立的狀態下」被體驗到。
神(上帝)說「要有光」就有了光。(《聖經》創世紀 1:3》)
光明是要憑藉黑暗才能顯現的。
也就等於說,如果上帝創造光,得同時創造黑暗,否則要體驗到光,是不可能的。
如果宇宙說,我創造了佛,也即是意味著,同時也創造了魔(及凡眾)。
所以說,我是正神,那麼在我眼目中、意識中也就會出現我所認為的邪神。
正邪是一種想法,是由念而產生的心態、形態。
實相從來「無生」正邪。
六道輪迴的不幸,反襯著四聖界的幸。
一併幻存,一並不存。
本質上,這十態何物之有?!
本來無一物,一切均為空性的投射。
一旦投射顯象,象中必有是非、陰陽的「相反膠著」,「相恃為命」。
如果沒有映襯物件,即參照物的對比:
時空不存,生命不存。
所謂生命須依「陰陽正反」、「有呼有吸」、「冷暖悲喜」、「有得有失」才會有「存在感」的。
投射於宇宙螢幕上的一切好壞得失,有什麼實物可言?!
因此「無所得」,而須「無所住」!
否則,住相之中,便會盡落在「成住壞空」的迴圈裡,執幻為實地悲欣交集、飽受折騰和折磨地「求出無期」!
這個「求出無期」雖然是個大幻,但因為凡眾久執「習慣成自然」:
所以也同頻地、「自然」地
落在無間中,以幻受為真地
受著無量的「苦不堪言」、「慘不忍睹」……
十法界既無所住,我們能住個什麼?!
住在一堆很多人摸過的鈔票裡,等死?
住在一朵初戀般甜美的花朵,等謝?
住在你才華橫溢的傑作中,等過時?
住在手握大權的傳國玉璽裡,等易手?
(玉璽,專指皇帝的玉印。臣民所用的,只能稱為印。)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