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虛幻的錯,是不知不覺者的錯(一)
邪事凶事是長靈眼的,子彈只會找上「對」的人。
勞身不勞心,一切色中證空,皆合於道也。
文/蓮曉上師
不必滯留在手指上
對於人的欲望是沒有止盡的這一情狀,初階時,佛法是有評斷與對治(不了義)的。
即持有分別的態度、止惡揚善的態度:你降伏了它否?
而深層的佛法(了義)則沒有評斷的。
佛法裡頭有「前後不同」。這是循序漸進,方便度人。
凡人看去,似乎有前後矛盾。
其實這只是表層似乎矛盾,而內核是連貫的,不是矛盾的。
正如天空有時展示明媚陽光,有時展示烏雲暴雨,有時又空無一物,前後「不一」,但天空還是那個天空(「一」)。
所以佛法是前頭講一套,後頭講另一套,有些學子一下糊塗,一派以不了義法批評了義法,另一派則以了義法批評不了義法,這是以盲度盲。
互相有什麼好爭呢?前頭講不了義法,後頭講了義法。這是先講小學、中學的課程,而後才講大學研究生的課程。
到了「了義」法時:
以鋸取木,不必愛上鋸。
得到木以後,鋸也可以說是「不淨」,要清此「不淨」也。
善法諸法也會成為「不淨」。
一切沉迷於分別,都是不淨;凡有所執,都是不淨。
不是好壞的問題,而是執不執著的問題。
取木(證悟真如)重點在木,不在鋸。不要被鋸弄糊塗了。
有問,什麼是佛法?
導師即以手指向虛空,手指是佛法,佛法的目標是虛空。
只要達到虛空,不必永遠滯留在手指上。
不要沉迷思辯,分別與思辯只是暫時被使用。
應行而不執,不要成為它的手下。
就如爭取正法、爭取金錢,正法、金錢只是工具,不必癡迷它,否則就會把自己清淨自在的本性給「犧牲掉」。
有說,甯執正法,好過執邪法,這也是「對」的。
看因緣、階段與能力吧。
契合你因緣方便的,就是大法。這是根本上師的佛旨。
明白及實證真如之後,分別與思辯停止時,清淨的喜樂就會重現,自動地就會「滿足」、「圓滿」。
這是本來就有的,是本然的。
如果思辯在執取,分別識在執取,在現象物、工具上停留、迷戀,使妄心凝固,事情就會變得糟糕,真正的主人(清淨本性)就會被忘失。
不要太注意(執取)那個「獲得」。
那個「正法上的獲得」本來就在,很平常而已。
清淨本性本已然「完整」,只因被妄心干擾,才貌似不完美,會碎裂、分裂,再碎裂、分裂: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得失無窮,煩惱由此隨其無窮演化,而變得無窮。
本然的性不要隨現象物的分化而妄執,要顯證其如如不動。
若能二十四小時地處於本然清淨,沒有什麼糾纏的事,那大樂空性就在、一直在那裡,永遠地,祂不會開溜。
這是你唯一的「本有」。
當祂被證明重顯,你可以覺得高興、感激、發願、迴向,然後毫不滯留、毫不耗泄地:
果斷「忘掉」。
問題只出在執著
現象上的一切苦樂玩意,那些當真、期盼、許諾、結果…,本來是不存在的。
期盼有用嗎?許諾有用嗎?
有用,也是一時。
結果之後,還會緊隨另一結果。
那也是應該的。
問題只出在執著。
老子那句話叫做: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