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76 防曬 文/蓮接(朱鍾勛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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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西醫 整理提供/蓮接(朱鍾勛 醫師)
文/蓮接(朱鍾勛醫師)
夏季來臨,陽光普照的天氣。在皮膚科流傳一句話:「陽光乃美容之大敵!」紫外線除了會使皮膚曬黑之外,還可能導致皮膚老化甚至皮膚癌等病變。因此防曬不僅是為了愛美,更是保持皮膚健康的不二法門。
人類眼睛可以看得到的可見光,分為紅、橙、黃、綠、藍、靛、紫等「七彩」色光,這樣的順序代表的是這些色光的頻率。「紅外線」在光譜上位於紅光外面的光線,而「紫外線」當然就是在光譜上位於紫光外面的光線了。
UVA長波紫外線穿透力最強
UVB中波紫外線致癌性最強
UVC短波紫外線被臭氧層所阻隔
IR紅外線促進紫外線的致癌性
紅光波長大約是700奈米(nm)以上,紫光波長大約是400奈米以下。一般人的眼睛只能接收400~700奈米的電磁波。紫外線是指陽光中波長200~400nm的光線,可分為長波紫外線(UVA)波長320~400nm、中波紫外線(UVB)波長280~320nm及短波紫外線(UVC)波長200~280nm。
UVA穿透力最強,可造成曬紅、曬傷,並可加強UVB對皮膚的傷害力,可穿透至真皮層,是皮膚老化的主因。UVB致癌性最強,曬紅及曬傷作用。UVC則可被臭氧層所阻隔。紅外線(IR)可造成曬紅、微血管擴張、皮膚炎,並促進紫外線的致癌性。
知道紫外線對皮膚可能造成的傷害,就不難了解我們為什麼要防曬了。紫外線可導致皮膚癌、皮膚老化、曬傷、黑色素沈澱及導致黑斑、雀斑等之惡化外,日光也會使皮膚老化速度加快十倍。紫外線的傷害是日積月累的。
據統計,在二十歲以前所接受的紫外線量佔一生中紫外線曝露總量的百分之五十至七十五。從小防曬可降低皮膚癌發生率一倍以上,所以小孩也要防曬。至於防曬的原則除了儘量避開中午的太陽(上午十點到下午三點)外,外出時應多戴帽、撐傘、穿著薄長袖衣服及養成使用防曬霜的習慣。
一般防曬品可分為物理性、化學性及混合型。物理性防曬品可反射紫外線,優點是溫和不刺激,缺點則是較油。化學性則可吸收紫外線將其轉換成不傷害皮膚的物質,優點是清爽不油膩,缺點則是可能較刺激甚至引起過敏。
現在較新的防曬品皆傾向於物理性及化學性混合型,不僅適合一般膚質,且具有抗UVA、UVB、IR等全效性,如此才可達到減少色素沉著,延緩皮膚老化及減低皮膚癌發生的機率。
大家一定常聽到「SPF」這是所謂防曬係數SPF(SunProtectionFactor),為防曬功能的指標。SPF數值代表該防曬品在UVB的照射下保護肌膚不被曬紅、曬傷的時間。
例如,原本五分鐘會曬紅的人,使用SPF15的防曬品,可使皮膚被曬紅的時間延長十五倍,所以是五乘十五等於七十五分鐘。平日使用防曬係數至少十五以上,若是長時間曝露於日光下活動,會增加十五倍或更多的紫外線曝曬量,必須選擇更高係數的防曬品。
另外,因為近年來對UVA的認識,而使許多防曬用品也有防UVA的功能。選擇防曬霜有兩個指數,SPF和PA。SPF能抵擋陽光中的UVB,PA能抵擋UVA,缺一不可,SPF的指數越高,PA後的+越多,說明防曬越強。
不過,防曬能力強的防曬霜對皮膚造成的負擔也比較大,夏天選SPF20以上的防曬霜,其他季節選SPF15的就可以了,每隔兩個小時塗抹一次。理想的防曬產品應是SPF25&PA+++。
此外,若您要從事水上活動,則最好選擇具防水功能之防曬品。一般而言,Waterresistant是指在水中可維持四十分鐘以上,而Waterproof則可維持八十分鐘以上。
防曬品的正確使用方法
一般人認為陰天或在室內,「看不到」太陽,所以不用防曬,其實這是不正確的。因為光線散射與折射的作用,不論晴天雨天,室內室外,紫外線是無所不在的,所以防曬品必須每天使用。日常保養,使用SPF15即可,日曬之前三十分鐘擦,效果較佳。
而對於長時間曝曬太陽下,則應每隔三小時再擦壹次,及選用高係數的防曬品。游泳時宜使用防水性的防曬產品,而洗臉後或流汗過多時,應再補強一次。或許有人會問,不是要曬太陽才能產生維他命D嗎?如果不曬,會不會造成維他命D缺乏症呢?根據統計,一天曬十分鐘的太陽就足夠了,而且以早晨或黃昏的時候為宜。國家規定:防曬化妝品產品的SPF(防曬指數)值最大只能標註SPF30+,但市場上標準SPF值35、50的防曬品卻比比皆是。
夏季烈日當頭,不只肌膚要防曬,眼睛防曬也不可少。
最近眼科臨床上出現幾起案例,都是在太陽光下過久,結果導致「光害性角膜炎」及「眼角膜表皮灼傷」,患者眼睛腫痛、張不開。紫外線波長短、能量高,卻容易被人忽略,讓眼角膜灼傷。平日還可以多補充含有葉黃素,像是高麗菜,菠菜等綠色蔬果,就能幫助靈魂之窗對抗光害。
保護皮膚要做好三項工作:清潔、保濕、防曬。皮膚的老化有兩種,一種是自然老化,隨著歲月流逝不可抗拒,還有一種是光老化,是可以通過有效的防曬措施來預防的。